惡意提控黃彥鉻舉牌抗議 隆雪華青要求總檢察長撤銷控狀

隆雪華青要求總檢察長撤銷對學運領袖黃彥鉻的控狀。也是本團理事的黃彥鉻在其面子書揭露,他因涉及畢業典禮舉牌抗議校長事件被控上吉隆坡法庭。

我們認為黃彥鉻在去年畢業典禮的舉牌抗議行為是行使聯邦憲法第10條及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的言論自由權。再言,有關抗議行為並沒有打擾畢業典禮的流程。

根據黃彥鉻的揭露,副檢控官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條即故意侮辱、蓄意破壞安寧提控他。隆雪華青認為有關提控是惡意的,並且質疑副檢控官的提控動機。

總檢察長在2018年受委任時接受媒體訪問指出,他承諾停止選擇性提控,會做正確的事、說出真相和協助政府改革司法機構。因此,我們要求總檢察長 彻查是哪位副檢控擅自打壓人權。

隆雪華青要求總檢察長行使聯邦憲法第145(3)條所賦予的權力,馬上撤銷黃彥鉻的控狀。

譴責華團聯席大會遭警方禁辦 要求警隊改革和尊重民間活動

 

隆雪華青譴責警方向法庭申請庭令的做法,以禁止本週六舉行的華團聯席大會。

華團聯席大會的主辦方董教總已多次強調這是一場大會而不是集會,警方連社團開大會的權利也要干預,我們認為警方的做法已經嚴重影響社團的結社和開會自由。

董教總也強調有關大會是一場受邀的室內活動。《2012和平集會法》只處理集會相關的事務而非大會,我們質疑警方是向法庭援引哪條法令禁止大會的進行。

今年10月,國內四所政府大學聯辦馬來人尊嚴大會並沒受到警方的阻止;本質上與華團聯席大會同屬「大會」,我們認為警方持有雙重標準之嫌,難以讓社會各界信服。

更早之前,今年6月警方也干預本團舉辦有關中港台議題的講座,並恐嚇本團團長謝光量和理事黃彥鉻。

以上事件的發生,我們強烈不滿和抗議警方多次干預民間組織舉辦的理性及和平活動。反之,就此華團聯席大會而言,警方並無採取行動調查出言恐嚇和揚言踩場的多個馬來非政府組織。

只要不影響治安,警方的責任是確保活動順利進行而非阻止活動進行。警方不能因為一些人「反大會」而否決基本人權。因此,我們要求警隊落實實質改革,尊重民間組織舉辦的理性及和平活動,以及表達意見、行使集會和開會的權利。

Pemuda DPCKLS kecam tindakan UM terhadap graduan

Pemuda Dewan Perhimpunan China Kuala Lumpur dan Selangor (DPCKLS) mengecam tindakan Universiti Malaya (UM) yang membuat laporan polis terhadap graduan Ijazah Wong Yan Ke dan menyekat Edan Kon Hua En daripada majlis konvokesyen.

 

Kami berpendapat setiap rakyat Malaysia mempunyai kebebasan bersuara seperti yang termaktub di bawah Perkara 10 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termasuk Perkara 19 Perisytiharan Hak Asasi Manusia Sejagat. Graduan Wong Yan Ke mengangkat plakad melakukan protes dengan melaungkan slogan menolak kepimpinan naib canselor universitinya Datuk Ir. Abdul Rahim Hashim sejurus selepas menerima skrol ijazah hanya melaksanakan hak kebebasan bersuaranya dan tindakan itu langsung tidak mengganggu istiadat konvokesyen.

 

Tindakan saudara Wong Yan Ke adalah untuk tunjuk protes kepada penglibatan Naib Canselor UM dalam Kongres Maruah Melayu di Shah Alam pada dua minggu yang lalu. Ucapan Naib Canselor dalam Kongres Maruah Melayu yang mengatakan bahawa peralihan kuasa yang berlaku semasa 9 Mei 2018 telah menghilangkan dominasi politik Melayu manakala hak istimewa orang Melayu telah dipersoalkan, tujuan kongres itu diadakan adalah untuk memberi peringatan bahawa jangan mencabar kontrak social.

 

Kami berpendapat kenyataan yang dilontarkan oleh Naib Canselor ini berbaur perkauman dan tidak bertanggungjawab. Tindakan ini barulah mencemarkan nama baik Universiti Malaya sebagai sebuah institusi pengajian tinggi, juaga para graduan dan seluruh warga UM.

 

Sebagai sebuah universiti yang diiktiraf dunia selaku antara yang terbaik, kelakuan Naib Canselor dan pihak UM yang membuat laporan polis terhadap Wong Yan Ke merupakan satu langkah silap kerana ia menunjukkan sekatan ke atas kebebasan bersuara dan berfikiran sempit.

 

Kami menyeru agar pihak UM  membatalkan laporan polis dan naib canselor UM harus memberi penjelasan terhadap kenyataan yang rasis di Kongres Maruah Melayu.

 

Pemuda DPCKLS kecam tindakan polis tahan pelajar AATC

Pemuda Dewan Perhimpunan China KL dan Selangor(DPCKLS) rasa kesal dan mengecam sekeras-kerasnya tindakan pihak polis yang menahan pelajar dari pusat latihan penerbangan Allied Aeronautics Training Centre (AATC) yang berprotes untuk menyuarakan bantahan mereka terhadap pihak pengurusan AATC kerana membuang Pengerusi dan Setiausaha Kesatuan Pelajar tanpa sebarang notis dan proses rundingan.

 

Tindakan Pengurusan AATC yang membuang Pengerusi dan Setiausaha Kesatuan Pelajar adalah tidak rasional dan tidak sewajarnya. Pelajar sebagai golongan penting dan terbesar dalam kolej, mereka berhak untuk bersuara dan menubuhkan kesatuan untuk kepentingan mereka. Hak ini terpelihara di bawah Perlembagaan, Perkara 10- Kebebasan bersuara, berhimpun dan berpersatuan.

 

Di persidangan Parlimen pada Julai yang lalu, Dewan Rakyat baru meluluskan Rang Undang-Undang Perlembagaan (Pindaan) 2019 bagi menurunkan had umur layak mengundi daripada 21 tahun kepada 18 tahun. Pihak kolej dan universiti seharusnya menghormati dan menggalakkan pelajar berfikir kritis dan bebas, memupuk semangat berani untuk menyuarakan pendapat.

 

Kami menyeru pihak pengurusan AATC supaya menarik balik keputusan untuk membuang dua orang pelajar tersebut dan dengar kepada suara pelajar, serta berunding dengan wakil pelajar mengenai tuntutan mereka.

 

Tindakan polis yang menahan pelajar dan aktivis adalah tidak munasabah dan salah guna kuasa, Penahanan polis telah mencabul demokrasi kampus dan hak pelajar. Kami menggesa pihak polis hormat kebebasan himpunan dan bersuara, dan berhenti penahanan terhadap rakyat yang berhimpun secara aman.

【联署文告】希盟受全民委托执政,新大马唾弃种族主义

【联署文告】希盟受全民委托执政,新大马唾弃种族主义

 

针对首相马哈迪直批董总为“种族主义者”且总是跟政府唱反调,鼓吹族群对抗,华总青对此不能苟同,并抨擊这完全是一种标签及不负责任的言论。

 

独立至今,董总捍卫华文教育不留余力。在维护宪法赋予各族母语教育权利,董总并未贬低其他族群语言与文化。反之,首相无的放矢,污名化异己者以将其噤声,更让人怀疑新马来西亚是否真有言论自由。对此,华总青要求政治人物切勿随意玩弄族群与宗教,制造社会对立,分化国家。

 

希盟在第十四届大选成功执政,是全民拒绝种族主义、一党独大、行政偏差的结果。我国实现首次政党轮替,新马来西亚得以诞生,也是不分族群的人民力量要求变革,最终以选票终结种族政治。因此,希盟政府不要忘记坚守多元文化路线,团结多元族群、宗教和文化的马来西亚人,深化体制改革,戮力捍卫我国多元社会的优势。华总青认为,日前各界就华淡小国文课新增Khat议题,大可就事论事,进行理性讨论,而非胡乱扣上种族主义的帽子。

 

事实上,华总青与董教总一样,并未反对爪夷文及Khat,反之我们认同2015年起教育部的做法,在华淡小五年级国文课本,以各族群文字并陈的方式,向华淡小学生介绍爪夷文。惟目前教育部将Khat列入华淡小四年级国文科的做法并不恰当。我们认为,马来文和爪夷文属于截然不同书写系统,对学生而言,爪夷文是全新的文体,肯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并且会减少学生学习、掌握和提升国文能力的时间,无助提升学生的国文水平,得不偿失。

 

在一个多元族群的民主社会,我们尊重不同意见的自由表达方式,并鼓励相互沟通与交流,然而我们坚决反对任何抹黑、诬蔑、抹杀与套帽子之举措。为此,我们呼吁马哈迪不要以种族主义的角度看待国内的议题或标签异议者,而应以全民首相之态聆听和包容不同的民意!

 

联署团体:

  1.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青年团(华总青)
  2. 玻璃市州华人大会堂青年团(玻华青)
  3. 吉打州华人大会堂青年团(吉华青)
  4.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森华青)
  5.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甲华青)
  6. 吉兰丹中华大会堂青年团(丹华青)
  7. 登嘉楼中华大会堂青年团(登华青)
  8.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
  9. 彭亨华人社团联合会青年团(彭华青)
  10. 霹雳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霹华青)
  11. 沙巴中华大会堂青年团(沙华青)
  12. 槟州华人大会堂青年团(槟华青)
  13. 柔佛州中华总会青年团(柔华青)
  14. 砂拉越华人社团联合总会青年总团(砂华青)

【联署文告】青年组织欢迎国会修宪调低投票的年龄,呼吁政府注重公民教育及废除大专法令

【联署文告】青年组织欢迎国会修宪调低投票的年龄,呼吁政府注重公民教育及废除大专法令

青年组织对国会一致通过修宪把投票的年龄调低至18岁,并落实自动登记选民的决定表示欢迎。根据首相马哈迪,未来的5年,国内新选民预料增加780万名,增加率超过50%。从上届509全国大选的1490万名选民,增至约2270万人。

我们认为我国这项历史性的决定将赋予年轻人更多权利,让年轻人在国家的政策上更有参与感及影响力。过去我国的选举课题都围绕着贪污滥权及种族宗教课题,随着将来更多年轻的选民有机会投票,这将会影响未来的政治课题。年轻人所关注的课题,有关系到自身的如:就业机会、升学机会、学生债务(PTPTN)及可负担房子等,大课题有关系到环境的全球暖化,将成为被各政党开始关注的课题。我们认为赋权于年轻选民有助于国家的建设,也使年轻人在建国过程有参与感,并不忽略年轻人的声音。

时代已经改变,从过去权威的年代,逐渐释放出来。以前的新闻资讯很多都是来自报纸或电视,学生则从老师长辈那儿求得知识,可是21世纪是加速的年代,网络的便捷成为了年轻人获得资讯、新闻与知识的来源,可见现在的政治与社运趋势都逐渐年轻化。举个例子是在今年的三月,在欧洲数百万年轻人罢课示威,呼吁采取行动对抗全球暖化。

我们也呼吁政府应该完善现有公民教育,课程内容应形塑学生明辨与思考能力,并强调学生的社区与社会参与,让其了解身为公民应履行的责任,对民主制度和法制精神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同时校方也应允许学生更多讨论及辩论政治的空间,这样才可以培育出有素质及拥有独立思考的公民。

另外,我们也呼吁政府要尽早废除大专法令,因为大专法令是有侵犯校园民主及钳制大学生权利的恶法。随着我国投票年龄已调低,政府应该鼓励年轻人关心及参与政治。

发起团体: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青年团(雪隆福青)

联署团体:
1)隆雪华青
2) 雪隆李氏青
3) 雪隆惠州青
4) 雪隆潮青
5) 国大学生团结阵线 SUF UKM
6) 工大马日科技学院之声 UTM-MJIIT Voices
7) 博大前进阵线 GMM UPM
8) 马大学生会 UMSU
9) 北大前进阵线 SPF UUM
10) 拉大青年先锋 TARANY
11) 学术自由联盟 GPA-IPT
12) 马大新青年
13) 势代青年
14) 新纪元校友会
15) 吉隆坡永春青

2019年7月19日

谴责政治部恐吓民间组织 吁停止骚扰异议并解散政治部

隆雪华青严厉谴责警方政治部滥用权利,以恐吓及威胁手段,扬言对付集会参与者及活动主办单位,这已是严重干预民间组织举办活动、表达及集会结社自由!

本团与群议社于6月19日联办的「你的一国,我的两制」讲座,是以理性分析及探讨近期香港民众针对反对「逃犯条例」而发起公民运动。本团成立宗旨之一为持维护及宣扬民主人权,也向来针对国内外之政经文教、国家政策、民主人权的课题举办座谈会,提倡社会理性对话及讨论。未料,政治部竟因此公开讲座而传召本团团长谢光量问话。

另外,警方也因参与6月16日的「撑香港反送中」游行而传召来自马大新青年同时也是本团理事的黄彦铬同学,该集会乃以民主人权价值国际声援处于香港被警方武力镇压的公民运动,该集会全程以和平方式表达立场。

政治部的传召行为已是干预民间组织,还以“政治部权利很大”、“取消社团注册”、“进200万令吉入你们的户口让你的学会解散” “让你不能毕业、找不到工”、的流氓式恐吓口吻,这根本是违反警察职业操守,严重侵蚀人民的自由表达、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之权利。

隆雪华青对于警方及政治部如此滥权横行的作法感到非常失望,政治部如斯作风全因该部门不受任何一方的监督,该部门警员的功能、权力及责任也不受任何法令限制,而只向首相汇报。既然希盟政府打着改革议程上台,誓言缔造“新马来西亚”,就应该是时候解散政治部,而以“安全情报机构”取而代之,成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单位,而非只为执政者对付异议者的工具。

最后,我们要求警方立即停止骚扰及打压社运分子,而应把警力资源投入在打击罪案、维护社会治安。我们也吁请希盟政府付诸行动,实现「希望宣言」承诺,而非延续前朝的做法。

 

谴责教育及原产业部打压言论自由 应以对话和交流处理异议

 

隆雪华青谴责教育部因原产业部长指责一间吉隆坡国际学校的学生话剧活动中有而对付该国际学校。我们认为教育部和原产业部的做法是滥用公权力打压言论自由。

每一个人有权表达不同的立场和意见,更何况学校是教育的场所,教育本该秉持开放,尊重及包容不同意见,鼓励以对话讨论作为交流。

我们认为教育部不应该以大家长方式对付学校,企图使异议者噤声。该作法直接扼杀了双方对话的可能性及讨论空间。相反,该些部门应该深入了解及探讨事件的起由。

此外,学生表演乃是创意之表现,教育部和原产业部的警告言论,狭隘思维将会限制学生的想像及创造力,如此的教育只会培养出无独立思考,只会给标准答案的学生。

希盟政府承诺新政府有别于旧政权,强调和维护言论空间,但面对异议者之手法却无异于过去国阵政府的打压方式。这“说一套,做一套”,实在令人大失所望。

隆雪华青认为,当权者对不同意见或异议者可展开对话和交流,应节制使用公权力,而非以权威服众。

隆雪华青2019团员大会顺利召开,通过8项提案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已于2019年6月23日(星期日)下午1点假隆雪华堂楼上讲堂顺利召开2019年团员大会,并通过了8项提案。

2019年隆雪华青大会提案:

提案 1 :呼吁国会通过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并落实自动   登记选民系统
案由:我国法定成人年龄为18岁,凡是满18岁的不属于少年(juvenile),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却无投票权,这并不合理。政府有必要降低投票年龄,赋予年轻人最基本的政治参与权,鼓励青年关心并积极参与国家发展。而实施自动登记选民制度可确保每位大马公民皆享有投票权,省去办理登记选民繁杂手续的时间。为此,我们要求本届国会立即着手草拟,通过修宪让所有年满18岁符合资格的大马公民,自动登记成为选民。

 

提案2 立即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推动直选联邦直辖区市长
案由:我国地方选举始于1951年,然而在1965年,当时的联盟政府以马印对抗为由而终止地方选举,导致地方政府从此改为委任制度,依州政府的政治考量委任县市议员。我们认为地方政府乃服务居民所需,理应由有民意基础的代表出任,并且让人民参与城乡规划与决策的权利, 打造问责文化,提升地方政府的透明度和效率,方能根本解决各地区居民长久以来面对的问题. 我们要求联邦政府停止操弄族群情绪以及各种似是而非的借口,而需展现

其政改意愿,立即恢复被废除超过五十年的地方政府选举,归还选民第三张选票。除此,也在三个联邦直辖区即吉隆坡、布特拉再也及纳闽推动市长直选,让身为地方之首的市长拥有民意基础,直接面对市民。

 

提案 3 :要求政府成立监督警察滥权独立委员会(IPCMC
案由:根据2005年警察皇家委员会的报告,警队里有许多违法及滥权事件,包括多宗扣留所死亡案、扣留犯遭虐待、贪污、滥权逮捕等案件,以及缺乏透明及问责制度。我们认为所有扣留者个人安全应获得保障,并享有基本人权,警察部队有必要改革,成立监督警察滥权独立委员会(IPCMC),揪出害群之马,避免警察滥权事件陆续发生,藉以提升警队形象与专业性。日前,新任警察总长阿都哈密接纳设立IPCMC乃正面发展,希盟政府理应尽速设立该机构,以重振警方的公信力。

 

提案 4 :呼吁现任政府落实竞选宣言及其精神,立即废除所有压迫人民的恶法
案由:长期以来,前朝政府常用各种法令钳制及打压人民言论自由及各种基本人权,试图让异议者噤声。我们呼吁现任政府兑现《希望宣言》以及依据民主人权精神,在接下来的国会提呈废除所有违反民主人权的恶法,如《1948年煽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233条》、《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2012 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2013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 《2015年防恐法案(Pota)》、《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及《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及《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AUKU)》。

 

提案 5 :呼吁政府解除513机密档案
案由:自1969年发生的513事件后,让我国的族群关系起了变化,有关种族的课题变得敏感且禁忌,此事件更常被执政者操弄散播白色恐怖以达到他们的政治议程。如今过了50年,有关513事件的事发经过、起因、死伤人数,仍存在许多争议。我们呼吁政府正视这段真相未明的历史,解密有关案桉文件,开放资料,让学者专家进行更深入及客观的研究,解惑历史谜团,促进社会和解,朝向转型正义,还涉及者与历史一个真相。

 

提案6 :拒绝种族宗教极端主义,提倡多元和谐社会
案由:虽我国已独立60年,但依然不断面对涉及族群关系的挑战,政客们为达到自己的政治利益而不断玩弄种族宗教课题及鼓吹种族分歧以赢取支持。为建立多元和谐社会,政府必须消除一切生活文化中具有歧视性元素的政策、改善国家教育制度,推动人权教育与尊重多元文化价值的教育,同时保持开放态度,让各族及宗教展开对话讨论,推动国民之间的谅解,提倡中庸思维。

 

提案 7 吁请政府整顿和遏制贪腐和滥权行为,极力打贪和树立新风。
案由:我国政府机构长期存在贪官污吏,政府治理无法清廉,人民深切关注政治上能有革新作为,为此希望希盟政府不负人民交托带领国家富强经济增长,人民安居乐业。

 

提案8 吁请政府重新审视接纳和签署所有国际人权公约并实践有关公约之精神,强化我国的人权改革和国际上的信誉。
案由:国际人权公约是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建构文明国家的指标,没有任何群体希望生活在任何偏见与歧视的国家,此乃基本人权的保障和进步。同时,我们呼吁政府加强对人权公约及其核心价值的宣导。

抨马哈迪独断独行 吁实践体制改革承诺

首相马哈迪日前揭露委任拉蒂花出任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是他的个人决定,也没有就此事寻求内阁同意。对此,隆雪华青表示震惊,并谴责首相马哈迪在委任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一职上绕过内阁以及高官任命国会特权委员会。

我国的议会民主制度是沿袭英国的议会内阁制。首相是内阁里排名第一的阁员(first among equal),地位与其他阁员平等。议会内阁制赋予首相的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权力,首相依然必须接受内阁集体决定及负责的制度。因此,我们认为马哈迪未经内阁同意既委任拉蒂花出任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做法已经违反内阁精神。

反贪污委员会是如此重要的国家机关,其主席人选不经内阁同意,马哈迪“一人内阁”使得内阁部长变得无足轻重,无关紧要!我们不禁要问,从希盟去年上台至今的一年里,究竟有多少政府任命和决策是马哈迪一人决定,并没有经过内阁同意?

我们认为,虽然宪法规定政府机关的高官任命无需经过内阁,但基于西敏寺制度的内阁集体领导精神,首相有必要咨询内阁。

况且,希望宣言第8页中阐明我国过去60年制度崩坏乃因“首相集所有权力于一身,权势熏天,能够为所欲为”。如今,马哈迪独断独行,行“一人内阁”,是破坏议会民主政治之恶。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希盟内的行动党、公正党和诚信党此前坦言要制衡首相的权力,如今却选择沉默不语。

此外,根据希望宣言承诺(16):国家重要机关的任命,诸如人权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和司法委任委员会等,必须由国会级别的委员会核准。这将避免首相极权,一人完全掌控这些重要的人士任命。如今首相这自行委任做法根本自打嘴巴、违反承诺!

遵循西敏寺制度底下的内阁集体责任制之宪政传统(collective ministerial responsibility),隆雪华青认为,无法认同马哈迪如此独断独行之举的内阁成员应当立刻辞职,并要求首相对此事件作出解释,扮演监督与制衡首相和行政机关的角色,确保希盟政府全面、有效地实践其竞选宣言和体制改革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