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高教独立性 马智礼应辞主席职

针对教长忽视大专组织的多番抗议,拒绝辞去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主席一职的诉求,隆雪华青对此感到失望。

我们认为大专生提出以上要求非常合理,马智礼身为教育部长却被政治委任大学职位,存在政治干预学术独立之嫌。马智礼应拿出魄力和勇气,快刀斩乱麻,立即辞去国际伊大主席一职,以展现自身的独立性以及推动改革的决心,不应以询问敦马和彭亨苏丹意见为推搪的理由。

我们强调大专生是校院中的多数群体,拥有共同决定校园事务的权利,而教育部长应聆听学生声音,才是落实校园民主的具体行为。校园民主能够达到自治的精神,方能在知识与教育上维持中立、平等的表现。如今,马智礼对大专生的诉求置若罔聞,干预学术自主权,将令我国高等教育的独立性严重受到质疑和挑战。

我们支持大专生无惧表达异议,大学生作为时代的眼睛,应当继续扮演着监督与制衡政府的角色,同时,我们呼吁教育部应尽快启动大专改革议程如废除大专法令,让校园回复民主、自由。

LGBT应享有同等的基本人权,鞭笞惩罚属不人道

日前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在登嘉楼伊斯兰高庭首次遭受公开鞭刑,隆雪华青表示骇人及无法接受鞭笞惩罚。在新马来西亚下发生如此不文明的鞭笞刑罚乃一大倒退,殃及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
我们认为鞭笞是残酷、不人道和违反基本人权的刑罚。鞭笞刑罚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不仅违反人权,更是一种对个人身体的伤害及尊严的羞辱。鞭笞刑罚会对被施者造成严重的皮肤和精神创伤,永恒烙印无法磨灭,因此鞭笞刑罚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经已废除。
联合国於1984年通过《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刑罚。至今年6月为止,一共有164个缔约国簽署禁止酷刑公约,我国是少数还没簽署禁止酷刑公约的国家,也是国际上少数依然有鞭刑的国家。
此外,我们强调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別者(LGBT)并不是一种疾病更不是一项罪行。我们认为不管是异性恋或LGBT享有同等的基本人权和尊严,一个人的性倾向不应该遭到歧视、骚扰、攻击和惩罚。

我们认为新政府有必要维护和尊重人权,打造民主文明社会,为此,我们要求政府立刻簽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和公平对待LGBT群体,并必须在其管辖的领域内,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避免LGBT群体受到歧视和残酷对待。

联署文告:还原赵明福案件真相 翼落实改革转型正义

随着希盟执政中央,内阁宣布同意重新开档调查赵明福案件,我们欢迎及支持内阁此决定,希望总检察署及警方尽快完成调查,厘清真相,还受害者及其家属应有的公道。
我们认为,我国实现首次的政党轮替后,打开许多的政治想象及空间,是落实转型正义的好时机。在迈向民主国家的第一步,首先必须处理过去独裁政府所作出的各种违反民主人权、不义之为,赵明福是前朝政府滥权、酷刑体制下的受害者之一,然而其死因、被害过程、谁是加害者至今乃是一个谜团。
 
虽然明福已逝世9年,但赵家及全国人民从不放弃追求真相,因为唯有厘清真相,方能让社会了解威权如何形成、国家暴力如何被滥用,同时必要咎责加害者、恢复受害者的名誉,追回迟来的“历史正义”,使受压迫而撕裂的社会得到对话和和解,那整个国家才会向前迈步,并保障及巩固基本人权之普世价值。
 
对于警方表示将会尽快完成调查,我们乐见其成,同时吁请在调查期间,所有涉嫌此案的反贪会官员都必须被停职,以确保调查过程独立及公正。另外,我们也要求警方启用此前不曾参与调查的警员负责重查此命案以揪出凶手。
 
以赵明福案件为借鉴,我们呼吁获得民意委托的希盟政府尽快落实其竞选宣言其中的承诺暨革新反贪会和加强反贪措施,检讨《2010 年吹哨者保护法令》、《1972 年官方机密法令》和 《2009 年证人保护法令》,以作出必要的改进,以及设立《资讯自由法令》,让过去政治档案解密,慢慢开放,让社会大众检视,确保过去侵犯人权的事件不再发生。
 
联署团体:
1.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
2. 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青年团 (雪隆福青)
3.马来西亚雪隆广东会馆青年部(雪隆广青)
4.雪隆茶阳青年团
5. 雪隆海南会馆青年团(雪隆海南青)
6.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雪隆潮青)
7.雪隆林氏宗祠会青年团(雪隆林氏青)
8.势代青年
9.马大新青年
10.雪隆广西会馆青年团(雪隆广西青)
11.雪隆李氏宗亲会青年团 (雪隆李氏青)
12.吉隆坡反对焚化炉工委会
13.新纪元大学学院校友会
14.雪隆永春会馆青年团
15.雪隆荥阳堂郑潘池联宗会青年团
 16. 巴生光华中学校友会
 

隆雪华青抨跳槽退党议员破坏民主

隆雪华青谴责从509大选中选至今退党或跳槽的议员,并认为有关做法已破坏民主制度,违背选民委托和意愿。根据媒体报导,巫统峇眼色海国会议员宣布退党,支持希盟政府,并表示未来可能会考虑加入土著团结党。在此之前,霹雳、柔佛、沙巴和玻璃市巫统多位议员陆续退党或加入希盟。

隆雪华青认为选民是根据各种因素包括候选人的政党宣言、承诺和标志而在大选中做出判断。中选议员选后退党或跳槽是绑架选民以及背叛选民的信任。虽然一些跳槽议员声称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但是跳槽议员始终缺乏民意基础。

无论中选议员是无党籍议员或党籍议员,我们不反对中选议员有选择政党的权利,此乃议员的结社自由权。不过,我们认为一旦中选议员改变了政治党籍身份就应该接受罢免程序,并通罢免程序让选民决定是否依然支持他们。

我们要求政府设置「议员罢免法令」,由选民经提议、连署和投票三个阶段,针对退党或跳槽议员展开罢免程序。如果选民的同意罢免票数高于反对票数且达原选区选民人数某个比例以上,即可通过罢免,另举补选。

我们认为,退党或跳槽议员没有重新经历民意的考验将会让选举失去意义与功能。隆雪华青强调政府有必要制定「议员罢免法令」,规定中选议员退党或跳槽他党必须把权利交回给选民做出裁决,是否认可退党或跳槽议员的行为与立场,同时这种做法并具有民意基础。

隆雪华青欢迎降低投票年龄,呼吁同时落实选民自动登记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对首相马哈迪的建议,把法定投票年龄从现有的21岁降低到18岁表示欢迎。 隆雪华青认为调低投票年龄可以鼓励更多年轻人关心国家发展,也不会对政治冷感,在政治上可以更积极的参与,赋予年轻人权利。

我国成年人的年龄是18岁。一旦达到成年年龄,法律将视他/她为成年人。凡是满18岁的都不属于少年(juvenile),甚至是可以被刑事法起诉。满18岁的马来西亚公民可以拥有执照驾驶、结婚、签订合同、入伍军警,但是往往还不能投票选出本身支持的候选人,真是令人百思不解。因此,隆雪华青支持把法定投票年龄从现有的21岁降低到18岁。

调低投票年龄固然是个好倡议,然而隆雪华青认为燃眉之急的事是落实公民自动登记为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数据,截至2017年9月,已达到21岁的马来西亚公民,有360万人尚未登记为选民,这个现象令人担忧。

隆雪华青认为我们亟需自动选民登记系统,而不是目前复杂化的委任助理选民登记官的程序。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参考其他国家如德国、瑞典及丹麦,在确保每个公民在达到法定的年龄时都能自动登记为选民。登记选民的责任应该落在国家上,而不是选民身上。

我们认为,自动选民登记系统除了可以减少繁杂手续,更重要的是可与国民登记局连线,剔除那些资料不足、重复项目、清除逝世者和其他可疑选民的名单。

隆雪华青呼吁政府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促成跨党派的合作,修改联邦宪法以降低投票年龄并立法落实自动选民登记系统。

隆雪华堂青年团
团长:谢光量

隆雪華青歡迎希盟執政中央

文告:隆雪華青歡迎希盟執政中央,呼籲盡快落實體制改革不負公民委託。

希望联盟成功赢得14届马来西亚全国大选已是客观的事实。随着马来西亚实现独立60年后第一次中央政权轮替,隆雪华青认为这是全马民意的体现并呼吁政党议员遵守大选人民意志,切勿因私利典当国家前途。

这次成绩尽显我国人民对于国阵执政下不满的情绪,我们呼吁希盟必须把握这次马来西亚国民民意委托的机会落实所如宣言承诺的制度改革,把国家带回正确的轨道,恢復马来西亚国民骄傲的荣耀。

隆雪华青感谢马来西亚国民即便投票日落在星期三,也踊跃的在这次大选中投下神圣的一票。尤其海外选民在最后一分钟都不放弃邮寄选票的倔强精神。

我们要求国阵体现君子风度,确保维护宪法并承诺政权的和平转移,隆雪华青会一如该往的保持作为公民团体的中立性,未来的日子严格监督希盟的执政。

隆雪华青第14届全体理事
10 May 2018

《拒绝废票,全民投票》联署文告

第14届全国大选将会在未来的六个月内举行。然而,目前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投废票或不投票之论,并非明智之选。

我们认为选举是一个集体表决,其结果决定谁继续执政,谁应该取而代之。选民假如不投票是自己弃权排除在外,投废票则视为无效选票。因此,我们拒绝投废票,鼓励选民在来届大选踊跃投票。

目前人人所享有的投票权是从何而来?是与生具来的吗?古希腊时代的奴隶、贫者、妇女被排除投票权,妇女要迟至20世纪才拥有投票权。因此,投票权是经过数百年的民主化争取过程演变而成的。

在我国,不是每一个人自动享有投票权,年满21岁者必须先登记方能投票。投票是参与民主的一部分,放弃投票则是放弃本身的民主权利。

选举投票只有胜负,没有第三选项。我们强调,在这个集体表决过程中,投废票无法阻止其中一方胜出。选民假如对某政党不满,理应投给其竞争对手,而非投废票。

我国奉行议会内阁制,控制国会过半议席政党组织政府。因此,我们认为选举本来就是把两个(或多个)阵营摆在一起比较,然后淘汰我们认为不符合我们期待的阵营。

不投票或投废票无法解决目前的国家问题,最终只会把我们处在不利的位置。我们呼吁选民履行公民的责任,把握手中的一票,积极出来投票。

联署单位:
1.华总青
2.隆雪华青
3.森华青
4.甲华青
5.雪隆福青
6.雪隆潮青
7.雪隆广青
8.势代青年
9.雪隆兴安青
10. 雪隆李氏青
11.雪隆广西青
12.雪隆惠安泉港青
13.雪隆晋江青年团
14.新纪元大学学院前进阵线
15.和平俱乐部
16.雪隆社区关怀协会
17.雪隆南安青

马大华文学会遭冻结1学期22团体联署促校方解冻

 

针对日前马大华文学会遭校方冻结长达一个学期,我们表示失望与遗憾,并要求马大校方马上解除冻结令以及与学生组织共同检讨与制定活动申办程序。

马大华文学会所举办的活动并非内容意识不良或为非作歹,反而都是内容正面,宣扬文化和参与社会回馈。被指未经批准的活动之一摇篮手迎新活动乃提倡创作之风;之二全中华乃提高中学华文学会之素质。马大校方是基于学会行政失误和活动未获批准为由冻结马大华文学会的运作,因此,我们认为校方的处分过于严重。

马大华文学会算是马大校园内相当活跃的学生组织,一整年充满着大大小小的活动。学会每周的例常活动如华文班、相声班、书法篆刻班等,特别活动则有大专辩论会和中学生生活营等等。马大校方冻结华文学会不仅使得会务停顿,也剥夺了会员参与活动的权利。

此外,我们认为大学生不应该只是大学里来去匆匆的过客,而是与大学单位共同建社的主体。我们认为,校方应该下放权力,以实践“校园民主”和“学生自治”的办校理念。

学生本身不应该自我矮化,应该把自身当做是校园内的主体之一,必须积极共同治理校园。学生事务应当由学生自我管理与经营,因为只有让学生对本身的权益与未来做出决定,才能确保学生的权益。

很可惜的是,我国独立60年,至今的大学程序与条规都是由大学的学生事务处单方面制定与裁定。大专法令赋予学生事务处过于强大的权力,以致漠视了学生的声音。

因此,我们认为校方应与学生组织应该共同检讨、简化与制定活动申办程序。

自马大华文学会推动撤除冻结令网路签名运动以来,短短数日内已达1万人之响应。可见,社会大众皆盼望此事件得以圆满解决。最后,我们再次要求马大校方马上解除冻结令以及与学生组织共同检讨与制定活动申办程序。

1.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青年团(华总青)
2.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
3.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森华青)
4.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甲华堂青)
5.彭享华人社团联合会青年团(彭华青)
6.吉打州华人大会堂青年团(吉堂青)
7.登嘉楼中华大会堂(登华青)
8.新纪元大学学院校友会
9.雪隆理华同学会
10.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佛青)
11. 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青年团(雪隆福青)
12.新纪元大学学院前进阵线
13.赵明福民主基金会
14.雪隆林氏宗祠会青年团(雪隆林氏青)
15.动力青年协会
16.势代青年
17.雪隆李氏宗亲会青年团(雪隆李氏青)
18.雪隆惠州会馆青年团(雪隆惠州青)
19.雪隆兴安会馆青年团(雪隆兴安青)
20.隆雪陈氏书院宗亲会青年团
21.槟州华人大会堂青年团(槟华青)
22.马来西亚荥阳联合总会青年团

隆雪华青声援要求与首相对话华青

隆雪华青对于今日(10月21日)首相在华总青举办TN50对话会之时,警方逮捕两名前来要求对话的赵明福民主基金会成员感到遗憾,认为警方的举动已抵触首相要求和民间对话的原意。

隆雪华青认为,赵明福民主基金会成员黄业华和唐薇宜在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或伤害他人的情况下,绝对有权利和平地表达自己的声音。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赵明福民主基金会成员身为马来西亚公民,有自由权表达自己对于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更何况他们只是前来要求对话,并没有做出危害国家安全之事。

主办当局应该正面看待华青要求与首相对话之举动,首相纳吉也应该回应他们关于反贪局的疑问。隆雪华青认为,赵明福民主基金会提出‘还赵明福公道’、‘提控反贪会官员’这些疑问,也是广大华裔青年所关心的,我们也希望首相能协助揭露赵明福命案真相,归还赵家一个公道。

隆雪华青呼吁警方当局赶快释放黄业华和唐薇宜,还我国一个法治、民主与公平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