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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隆雪華青挺《內幕者》,斥打壓媒體自由

照片來源《當今大馬》 隆雪華青大力譴責,政府濫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63(2)條文封鎖網絡媒體《馬來西亞內幕者》網站,打壓媒體自由。 馬來西亞憲法賦予人民有言論自由,顯然地《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已違反憲法精神,剝奪人民言論自由與知情權。而政府已不是第一次以這樣的手段打壓媒體自由,箝制新聞自由與人民的知情權。這將使馬來西亞走向獨裁的國家。 眾所周知,媒體是民主社會的第四權。媒體報導除了作為資訊傳達,還富有監督政府的責任与權力。對於社會上各種議題,無論涉及何方,媒體都應保有自由去報導、討論,讓人民有權利獲得足夠的報導資訊,並且下判斷。 隆雪華青呼籲,政府應立即撤除對該網站的封鎖,同时也廢除打壓網絡與新聞自由的法令。   隆雪華堂青年團  敬啟

【論壇】從族群焦慮症,談我國政黨路綫鬥爭

<img class="aligncenter wp-image-2002 size-full" src="http://i2.wp.com/youth.klscah.org.my/wp-content/uploads/2016/02/forum160223poster_web.jpg?resize=457%2C640" alt="160223 poster" srcset="http://i2.wp.com/youth.klscah.org.my/wp-content/uploads/2016/02/forum160223poster_web.jpg?w=457 457w, http://i2.wp viagra kaufen pfizer.com/youth.klscah.org.my/wp-content/uploads/2016/02/forum160223poster_web.jpg?resize=214%2C300 214w, http://i2.wp.com/youth.klscah.org.my/wp-content/uploads/2016/02/forum160223poster_web.jpg?resize=450%2C630 450w” sizes=”(max-width: 457px) 100vw, 457px” data-recalc-dims=”1″ /> 自1969年以來,國人普遍上皆患有“513族群衝突焦慮症”。惟2008年3月8日第12屆全國大選後,“513族群衝突焦慮症”並沒有如想象中的發生,反而鞏固了在野政黨的跨族群合作。 但是,2013年5月5日第13屆全國大選後,在野黨獲得52%的選票,卻贏不了聯邦政權。爾後,人民聯盟因伊斯蘭刑事法議題分裂並瓦解。去年9月,民主行動黨、人民公正黨和國家誠信黨組成新的選舉聯盟——希望聯盟。 在野黨選後分裂瓦解再重組,另一廂巫統頻頻以種族及宗教課題挑起馬來人的敏感綫,試圖以馬來人的不安繼續保住及鞏固政權。剛成立不久的希望聯盟似乎也陷入巫統的圈套,特意強調希望聯盟並不會典當馬來人的未來,一再保證希望聯盟捍衛馬來人的權益。 在野黨意識到單靠非馬來人選票是無法促成改朝換代,所以朝野政黨皆在為馬來人的不安把脈。究竟我國的困境和未來是僅在於馬來人的不安,或是華人的不安,或是東馬的不安,或是大馬人的不安? 隆雪華青舉辦是次講座,邀請3位主講人,為我國前景把脈。 日期: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 時間:晚上8時 地點:隆雪華堂樓上講堂 主講人: 鄒宇暉(火箭報總編輯) 林宏祥(自由撰稿人) 黃進發(政治學者) 講座入場免費,歡迎大家踴躍出席。任何疑問,歡迎聯絡隆雪華堂秘書處 03-2274 6645。

【通告】隆雪华青第14届理事会选举截止提名

隆雪华堂青年团将于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下午1时,在隆雪华堂楼上会议室举行2015年团员大会暨第14届(2015-2018)理事会改选。 选举委员会主席陈松林,自5月22日开始提名至6月5日(星期五)下午5时截止,选委会共收到团长提名表格1份、团体提名表格9份、个人提名表格10份。 经选举委员会审核,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详情如下: 团长提名(编号/候选人) A01 李伟康 个人理事提名(编号/候选人) B01/ 赖康辉 B02/ 李淑炜 B03/ 颜育霖 B04/ 霍韦彣 B05/ 李仕强 B06/ 吴仲顺 B07/ 江伟俊 B08/ 黄翠妮 B09/ 谢光亮 B10/ 曾维龙 团体理事提名(编号/候选团体及代表) C01/ 雪隆福建青 -苏健顺 C02/ 雪隆兴安青 -卢镜源 C03/ 雪隆广青 -叶成良 C04/ 雪隆茶阳青- 吴景浩 C05/ 沙戥校友青- 洪嘉敏 C06/ 雪隆会甯青- 谢国豪 C07/ 雪隆广西青- 曾美绮 C08/ 隆雪河婆青- 蔡传煌 *有一名不符竞选资格 选举当天,团体理事因候选人数不足而将进行公开提名及选举,而团长及个人理事则进行反对票或赞成票公投;现场也将选出两名团员为查账,惟所有候选人必须是合格团员。 此届选委会由隆雪华堂社会经济委员会副主席陈松林(选委会主席)、主席李英维、委员蔡建安、文教委员会主席李书祯及隆雪华青团员林欣薏组成。 […]

【团员大会】隆雪华青选举细则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第14届(2015-2018)团长/理事选举细则 请点击此处下载 1. 提名 1.1 提名日期: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起至6月5日(星期五)下午5时正为止. 1.2 提名地点:隆雪华青秘书处 1.3 提名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正 星期六 —— 上午9时正至下午1时正 星期日及公共假期 —— 休息 1.4 提名资格:凡本团合格团员及团龄满一年之个人团员,都有资格提名或被提名。 1.5 候选人、提名人及附议人必须都符合1.4提名资格的规定,提名方有效。 1.6 候选人必须同意被提名并签名证实。 1.7 提名表格由提名人亲自或委托他人转交,并领取提名收据。不接受传真与电邮提名。倘若通过邮递,须确保最迟于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5时正之前送到本青年团秘书处。逾期者恕不受理。 1.8 每位提名人只能提名一位团长候选人。 1.9 每位提名人只能提名不超过10位团体理事候选人及10位个人理事候选人。 1.10 表格如不够用,提名人可另行影印提名表格。 1.11 选举委员会将根据提名表格呈上日期之先后,为候选人编号。 2. 选票 2.1 选举团长、团体理事及个人理事之选票将应用三种不同颜色的纸张印刷。 2.2 选票印好及点算后,必须密封。隆雪华堂代表监督作业经过,监督人必须在密封的信封上签名,并盖印。该信封必须到选举日当众开封,并点算票数,确保无误。 3. 选举制度(选举日期: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3.1 选举原则 a) 选举共分为三个阶段;依序是团长、理事及查账之选举 (见2)。 b)除了查账职位选举可以举手方式表决,其他阶段选举必须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 投票不需记名或签名。 c)团长、理事的选举,每人只能於各个阶段领取一次选票并现场投票,选票上必须有本青年团印章的盖印及选举委员会主席的签名方属有效。 d)团员只能以个人团员或团体团员代表的其中一个身份,成为候选人及投票人。每名代表不得同时代表超过一个团体。 e)团员可以同时被提名为团长、理事候选人,但不能同时中选成为团长、理事。当选团长者,其提名为理事候选人自动取消。(见8) f)开票前,选举委员会主席必须宣布出席人数及所发出选票的数目。 g)个人团员因事不能出席会员大会,不能委派临时代表出席,当缺席论。如团体团员之代表因事不能出席会员大会,可另派临时代表出席,惟“团体团员委派临时代表通知书”,必须于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之下午5时正之前交至本青年团秘书处。所委派的临时代表,必须是该团体团员的会员。在所规定的委派临时代表的时限结束后,不得再更换代表;倘若团体已经委派临时代表,而该团体原先的正式代表又在投票日当天出现,则该“正式代表”只具有列席身份,无法享有投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