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文告 | 评议教育制度何罪之有? 促警方停止骚扰新青年
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与隆雪华堂青年团谴责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破坏公共安宁)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对马大新青年“废除大学预科班”的言论展开调查,并传召该组织主席邓诒泽录供。
作为忧心社稷志在改革的大专组织,马大新青年长期对我国的政经文教课题公开建言,乃是青年忧天下之忧而忧,以言论建设和报效国家的最好体现。政治领袖应该乐见青年自由讨论教育政策之优劣,秉持言论自由精神欢迎各种批评和政策建议,而非用高压手段让异议噤声。
警方在文告中指出,马大新青年的声明“可能导致社会对教育体系产生负面观感,并引发不满及恐慌”,这是莫须有的指控。倘若警方仅仅根据几个人的恶意报案而援引恶法对付大专领袖,这无疑是助长群氓政治,侵犯公民的宪赋言论自由权利。
我们提醒“昌明”政府,希盟领袖在野期间发表过废除大专法令、废除煽动法令、谴责国阵政府打压大专组织的言论;许多单元教育制度的支持者,也常公开呼吁废除多源流学校制度;请问他们是否也造成对教育制度的负面观感,大众的不满和恐慌?请“昌明”政府不要双重标准,只拿无权无势的大专生开刀。
曾经是学生领袖的安华,登上首相之位后却纵容政府机关打压大专生的言论自由,这是何其讽刺。我们呼吁安华领导的“昌明”政府悬崖勒马,停止骚扰马大新青年的领袖,还大专生自由建言和批判的空间!
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 黄业华
隆雪华堂青年团团长 黄彦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