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大会】隆雪华青2016年团员大会
敬致: 隆雪华青全体团员
事项:2016年团员大会通知书
本团谨订于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中午1时正,假本堂楼上讲堂召开上述大会。
2.依照本团组织细则:
第4.3(三)项: 凡经大会堂董事会批准之个人团员,自批准之日起其团龄未满一年者,于本团团员常年大会或团员特别大会时不得享有被选权、选举权及表决权,惟可被理事会委任为理事。
第4.4(四)项: 团员须于团员大会举行前30天,缴清至上一年度的活动基金,否则将丧失该年常年大会之团员权利,连续未缴清活动基金达三年者,将丧失团员资格。若欲成为团员,必须重新申请,依本团组织细则第4.2条处理。
3.大会议程请见附件。
4.详情请联络助理秘书王慧仪03-2274 6645。
敬请全体团员踊跃出席会议,谢谢。
*注:中午12时备有午餐招待,敬请各位团员共享午餐并一同交流。
第十四届隆雪华青
团长李伟康 秘书江伟俊 同启
请点击下载:隆雪华青2016年团员报告书 , 大会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