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華團聯席大會遭警方禁辦 要求警隊改革和尊重民間活動

 

隆雪華青譴責警方向法庭申請庭令的做法,以禁止本週六舉行的華團聯席大會。

華團聯席大會的主辦方董教總已多次強調這是一場大會而不是集會,警方連社團開大會的權利也要干預,我們認為警方的做法已經嚴重影響社團的結社和開會自由。

董教總也強調有關大會是一場受邀的室內活動。《2012和平集會法》只處理集會相關的事務而非大會,我們質疑警方是向法庭援引哪條法令禁止大會的進行。

今年10月,國內四所政府大學聯辦馬來人尊嚴大會並沒受到警方的阻止;本質上與華團聯席大會同屬「大會」,我們認為警方持有雙重標準之嫌,難以讓社會各界信服。

更早之前,今年6月警方也干預本團舉辦有關中港台議題的講座,並恐嚇本團團長謝光量和理事黃彥鉻。

以上事件的發生,我們強烈不滿和抗議警方多次干預民間組織舉辦的理性及和平活動。反之,就此華團聯席大會而言,警方並無採取行動調查出言恐嚇和揚言踩場的多個馬來非政府組織。

只要不影響治安,警方的責任是確保活動順利進行而非阻止活動進行。警方不能因為一些人「反大會」而否決基本人權。因此,我們要求警隊落實實質改革,尊重民間組織舉辦的理性及和平活動,以及表達意見、行使集會和開會的權利。